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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7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通知
2007-07-30 10:39  文章来源:安徽省商务厅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有关市商务(外经贸)局、有关进出口公司:
2007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(以下简称“义博会”)将于2007年10月22日至26日在浙江义乌梅湖会展中心举行。“义博会”是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日用消费品类国际性展览会。展会依托义乌小商品市场,以“面向世界、服务全国”为办展宗旨。到目前止,已成功举办12届,已成为国内最具规模、最有影响、最富成效的日用消费品展会,是国内由商务部举办的继广交会、华交会后的第三大展会。
本届义博会设置国际标准展位4000个,参展企业2000家左右;到会专业观众11万人以上,其中外商1.7万人以上,客商国别地区130个以上;境外贸易团队80个以上,其中参会采购洽谈的跨国零售集团10家以上。
我省在义乌设有安徽馆,一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此次义博会对推动安徽馆的建设和发展,对推动我省扩大小商品出口,提升小商品制造业水平均起着积极的作用。为此,我厅将组织我省相关优秀中、小企业参加2007义博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届义博会基本情况
(一)义博会主题
商品之都,商机无限。
(二)时间、地点
2007年10月22日—26日;浙江义乌梅湖会展中心。
(三)主办单位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、浙江省人民政府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、中国商业联合会
(四)主要内容
展会的主要内容包括贸易展览、会议论坛和文化活动三大块。
(五)参展准入条件
1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获得保证性展位
(1)列入“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、拥有国家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或获得“国家免检产品”资格;
(2)列入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、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;
(3)拥有地(市)级知名商标或地(市)名牌产品;
(4)国家、省级行业协会理事以上单位;
(5)境外生产企业或拥有境外自主注册商标;
(6)至今连续参加义博会4届(包括4届)以上;
(7)申请展位4个(含4个)以上并要求特装。
2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分配性展位,按企业资质条件从高到低顺序录取
(1)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企业;
(2)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;
(3)参展产品有注册商标两年以上;
(4)参展产品有专利证书或优新产品证书;
(5)至今累计参加义博会3届(包括3届)以上。
注: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。
二、展位费用
1/3/4/6号馆:光地700元/㎡、标准展位8400元/个(含标改特800元/个);
2号馆:光地1100元/㎡;
5号馆:光地900元/㎡,境外企业$200/㎡;
7/9号馆:光地600元/㎡、标准展位7600元/个(含标改特800元/个)。
注:
(1) 光地双开加收1800元/个;不提供任何展具;
(2) 标准展位双开加收1400元/个;配备企业中英文楣板、1张洽谈桌、2把折椅、2个射灯、1个220V的插座、地毯,所有标准展位统一标改特;
(3) 网页制作及彩色名片式会刊:800元/家;
(4) 网上广交会:600元/家。
三、关于我省参展参会工作
此次我厅首次组织企业参加义博会,请各市商务局针对义博会特点,适度组织本地区特色企业参会,有关进出口公司可本着自愿的原则,积极报名参加。我厅对参展企业的相关费用将给予适当补贴。
根据义博会组委会要求,企业在预定摊位时须于8月3日前将摊位费的50%(5000元)作为参展订金缴付我厅指定账户:安徽省经纬展览服务有限公司,账号:495806707408091001,开户行:中国银行金屯支行。该公司联系人:佘小君;电话:0551—3635734,13966676577;传真:0551—3654226。请各单位在付订金的同时,将汇款单传真给我厅一份,以便统一掌握情况。我厅联系人:张毅;电话:0551—2831231;传真:0551—2831397;邮件:zhangyi760@yahoo.com.cn。
为确保本次展会的样品运输安全,我厅委托安徽省顺达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展品运输业务。该公司联系人:茅晓芸,联系电话:0551-2838861;传真:0551-2838863;手机:13505607970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2007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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