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加强和推进乡镇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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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29 10:38 文章来源:谢家集区公众信息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加强和推进县(市)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科农社字[2006]207号)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区委组织部、区科技局、区编办、区财政局、区人事局、区农林局、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,联合研究制定了《谢家集区关于加强和推进乡(镇)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(市)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6]34号)和《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加强和推进县(市)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科农社字[2006]207号)精神,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加速农村经济发展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关键作用,结合我区实际,中共谢家集区委组织部、区科技局、区编办、区财政局、区人事局、区农林局、区中小企业局联合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和总体目标
(一)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科技富民强乡为宗旨、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需求、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提高大众科技素质为中心,以科技成果转化、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知识的普及为重点,以科技项目和科技活动为载体,以体制创新为动力,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先导作用,积极促进区域科技能力的全面提升,努力开创乡(镇)科技工作新局面,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,建设创新型谢家集提供科技支撑。
(二)总体目标
推广普及科学技术,激发科技活力,全面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能力,提高科技管理部门自身的宏观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,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:
——建立6个乡(镇)级科技信息服务平台;
——培育6个乡(镇)科技先导型特色支柱产业;
——培育6个具有知名品牌的科技型骨干企业;
——培育1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;
——支持6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,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企业研发中心(所、场、站);
——形成6个新农村建设科技创新试点村;
——形成6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各具有特色的乡(镇)科技服务组织;
——推广应用50项先进适用技术;
——培训1000名农村科技带头人。
二、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,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
(一)实施“农村科技产业化致富带动工程”,带动和促进区域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
1、“十一五”期间,实施“农业科技产业化致富带动工程计划”。在全区6个乡(镇)6个村开展科技创新专项试点,探索新形势下乡镇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”的有效机制,为农业科技产业化致富带动工程计划的全面推进提供示范、积累经验。
2、支持各乡(镇)围绕本地特色和支柱产业,按照“一品一业、一业一企、一企一片”的原则,以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、推广和科技人才为支持,大力发展财政支柱的科技型中小企业(集群)、科技先导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努力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,提高主导产品质量,拓展市场份额,带动财政增收。
(二)实施“星火富民科技工程”,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
1、以科技成果转化、推广和产业化为重点,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。引导支持30名农技110科技人员,创新创业,转化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50项,优良品种20个;培训1000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。
2、积极开展“科技特派员”、“科技入户”等新型服务模式的探索和试点工作。
3、围绕区域特色,着力抓好杨公大米、孙庙芡实、隗店元葱等形成支柱产业,着力加强技术市场、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服务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。
(三)实施“粮食丰产科技工程”,促进粮食增产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
为保持和提高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、增加农民收入,按照国家、省“粮食丰产科技工程”实施方案的要求,结合实际,建立不同类型水稻、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核心区和示范区,开展高产优产优质品种选用、高产栽培技术、增效技术、防灾减灾技术、产后减损技术等丰产优质共性技术体系的研究与集成工作,解决影响我区粮食作物生产的技术瓶颈问题,积极推进万亩优质弱筋小麦、万亩标准化优质水稻,打造优质无公害品牌。
支持各乡镇积极开展优良品种、高产栽培技术的引进、试验与示范工作,促进粮食增产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,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(四)实施“农村科技信息化示范工程”,提升乡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
1、建设全区乡镇科技系统信息服务平台,“十一五”期间建立区镇两级科技工作网互通互连,逐步增加服务功能,实现相关业务上网,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。
2、整合科技信息资源,开展农村信息服务示范应用工作。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,实现全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、农业科技园区、农业科技示范场、龙头企业、中小企业集群、农业专业技术经济协会等有机结合,采用电脑、电话、电视、农业专家系统等多种形式为“三农”提供有效信息服务,建立全方位送科技信息下乡、进村、入户的新途径。
(五)实施“科技培训普及工程”,提高全民的科技素质
1、开展科技培训活动,支持农民技术学校、农村职业中学、农业科技园区等培训基地建设,以农民经纪人、农村党员干部、专业大户、回乡知识青年、“双学双比”女能手、退伍军人为重点,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。引导种子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、饲料、兽药等涉农企业,结合新品种、新材料及新型农机具等物化农业成果的推广和销售,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。
2、开展“送科技下乡”活动,聘请和组织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技术推广部门、龙头企业、专业技术协会等技术力量,通过赠送科技图书、挂图、技术资料、实用技术光盘、现场培训、田间讲座、专家咨询、网上下乡等多种形式,开展送科技进村、入户、到企业的活动。
3、开展“科技活动周”活动,重点宣传和普及环境、卫生健康、防伪打假等自然科学知识及人文社会知识的基本常识,引导广大群众建立健康、文明、科学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。
三、采取有效措施,建立科技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
(一)建立健全“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”的领导机制
1、加强对乡(镇)科技工作的领导。各乡(镇)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,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乡(镇)政府要把科技发展目标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主要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亲自抓“第一生产力”,定期研究科技工作。
2、高度重视科技管理部门人才队伍建设。把政治坚定、能力突出、作风过硬、群众信任、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热心科技工作的干部选配到乡(镇)任职,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主要领导干部。
3、支持科技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管理好本地区科技工作的职责,提高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,充分发挥统筹、协调科技进步工作的作用。
(二)建立科技投入保障机制
1、加大对乡(镇)科技工作的投入,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。各级政府要积极开辟渠道,加大对科技工作的投入,支持科技能力建设,改善基层科技基础条件。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技发展领域,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,逐步使企业成为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主体。
按照有关规定,乡(镇)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安排不低于乡(镇)本级财政支出的2%。
2、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制定政策,加强对乡(镇)科技工作的引导和投入支持,重点对科技园区、科技示范场、科技工程、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能力建设等给予指导与支持,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和产学结合。
(三)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考核机制
1、乡(镇)政府要贯彻《科技进步法》、《科普法》,坚持依法执政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确保国家科技进步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得到切实的执行。
2、继续推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。根据《谢家集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办法》,重点对领导重视、科技管理队伍、科技投入、科技服务体系、科普设施、企业创新能力、科技培训、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的引进和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,公布考核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作为科技项目支持的依据。
(四)以人为本,健全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机制
1、加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,重点帮助全区科技管理干部了解先进适用技术、先进科技管理方法、先进地区典型经验等,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。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对乡(镇)、区直有关部门等科技管理人员培训一次。
2、加强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建设。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重点,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需要,加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村科技带头人等培训,进一步提高其素质和能力。
3、营造培养、吸引、使用科技人才的良好环境。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政策,吸引科技人才投身基层,鼓励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的专家、学者及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、定期服务、技术开发、科技咨询等方式,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。建立激励机制,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员,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。
四、本《实施意见》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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